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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航空枢纽
105. 香港是国际航空枢纽,此定位在《十四五规划》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里均获中央政府确定和支持。香港国际机场在二零一八/一九年度每年服务约七千万名乘客,是全球第三繁忙的国际客运机场;也多年是全球最繁忙的货运机场。
106. 为支持航空交通的复苏,机管局将会推出一系列措施,包括减免机场费用、为复办或新开办航线提供诱因,以及举办大型推广活动。同时,政府正与机管局检视航空业中长期的人手短缺问题,并寻求解决方案。
「机场城市」
107. 为提升香港的国际航空枢纽地位,政府与机管局全力推动「机场城市」发展策略,将香港国际机场发展成为不同经济活动的枢纽,以航空为核心,结合新发展和新功能,推动香港及邻近地区的经济增长。
108. 香港国际机场多个基建项目将会相继落成啓用,包括「海天中转大楼」将於今年年中啓用;以及整个三跑道系统预计於二零二四年年底完成。香港国际机场的容量将显着提升,进一步加强其作为区内多式联运枢纽的角色。以上发展将大大增加香港国际机场的客货量,为飞机维修、飞机零件制造、相关研发等活动创造巨大机遇。机管局正计划在机场岛建设新的航空商业园,并与珠海当局探讨在珠海建立航空产业工业园的可行性,通过强强联手,优势互补,推动两地航空业发展。
109. 在「机场城市」发展策略下,香港国际机场也正积极发展SKYCITY航天城综合商业发展项目,并加强物流基建,进一步扩展高货值货品和电子商务等业务,充分利用地理、基建和运输优势,发展成为充满活力的商业、会展、旅游、生活和物流中心。
完善飞机租赁税务优惠制度
110. 政府将完善飞机租赁税务优惠制度,力争将香港打造为飞机租赁及服务中心。政府已就建议措施谘询业界,包括容许就购置飞机的开支扣税,以及扩阔租约种类和租赁活动涵盖的范围,业界对此表示欢迎。这些优化措施将进一步吸引更多飞机租赁公司落户香港。我们将於今年第四季向立法会提交有关条例草案。
国际航运中心
111. 目前全球货物贸易逾八成依靠航运。香港作为重要的国际航运中心,一直致力提升行业竞争力,包括通过税务优惠措施吸引更多海运企业落户香港,并推动「智慧港口」发展,例如建立共用的数码化系统,进一步提升港口效率和减低成本。
推动国际高端航运服务业
112. 为进一步推动香港国际航运中心的发展,运输及物流局将成立专责小组,联同香港海运港口局及高端航运服务业界代表,在今年年底或之前就以下策略提出行动纲领,包括:
(一) 提升船舶融资、海事保险、海事仲裁和船舶管理等业务,让香港成为全球领先的高端航运服务市场;
(二) 助力全球海运和港口业务向零碳排放转型;
(三) 推动航运智能化和数字化发展;及
(四)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及国际航运界的交流协作。
113. 我将预留二千万元,加快推动高端航运服务业的策略研究,以及加强业界在国际及大湾区的交流。每年一度的旗舰活动「香港海运周」规模也会扩大。
国际贸易中心
114. 国家《十四五规划》支持香港提升国际贸易中心地位,支持香港参与和助力国家全面开放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二十大」报告提出,国家可依托其超大规模的市场优势,以国内大循环吸引全球资源要素,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
115. 在国家新发展格局下,香港会强化作为国际循环下国家与世界其他地方的连接平台,把握「一带一路」倡议和大湾区建设双引擎,连系粤港澳大湾区和东盟之间的商贸往来,提升国家和香港在全球和区域经贸上的战略地位,同时促进香港参与区域经济融合,更好地应对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的影响。
拓展全国内销市场
116. 我们会充分发挥在「一国两制」下「背靠祖国、联通世界」的独特优势,以巩固香港在全球贸易的前列地位。为进一步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增强自身的发展动能,向内我们要拓展全国内销市场,向外则要扩展全球经贸网络,成为国内大循环的「参与者」和国际循环的「促成者」。配合「一带一路」倡议,我们会在兼顾欧美市场的同时,拓展东盟、中东、中亚、非洲等新兴市场。
加强海外经贸连系
117. 在扩展全球经贸网络方面,我们一直争取与更多经济体缔结自由贸易协定(自贸协定)及投资协定。香港至今签订的这些协定,涵盖大部份主要贸易伙伴。我们会继续积极推动相关工作,并以新兴经济体为优先目标,为香港的贸易发展注入新动力。此外,我们正积极争取加入《区域全面经济夥伴关系协定》(RCEP),以进一步助力香港构建更完备的货物供应链,并吸引更多香港企业到RCEP成员投资,带动区内货物贸易、投资及相关建设,提升香港作为区内贸易中心的地位。
拓展目标新兴市场
118. 为进一步协助港商及投资者开拓市场,自二零二三/二四年度起的五个财政年度,政府会向贸发局增拨合共五亿五千万元,协助香港企业把握「一带一路」倡议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机遇,以及开拓新兴市场,并加强环球推广。
119. 「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的专项基金」(「BUD专项基金」)多年来协助企业拓展市场,至今惠及超过三千九百家企业。我建议向基金再注资五亿元,同时推出「BUD专项基金」—申请易,以加快审批申请,让更多中小企利用资助发展业务。另外,香港生产力促进局一直主动协助中小企申请政府资助,广受业界欢迎。我建议拨款一亿元,在未来五年加强相关服务。
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
120. 我们会继续全力巩固香港在《十四五规划》下作为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策略性定位,加强法制基建的竞争力,深化与内地的民商事司法互助机制,以及全方位推广香港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的优势和机遇。
121. 去年五月,亚洲—非洲法律协商组织香港区域仲裁中心落户香港。在外交部的支持下,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已於本月中在香港正式开幕。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法律实务事宜的对接,律政司已成立汇聚一众专家学者的专责小组,研究各种便利民商交流的措施。律政司将争取落实及推广大湾区内通用的线上调解平台,为区内民众和企业,提供更省时便捷及具成本效益的线上方式,解决跨境纠纷。
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
122. 《十四五规划》支持香港建设为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二零二二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深圳-香港-广州科技集羣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球第二活跃科技集羣,凸显大湾区的创新活力。
123. 政府会继续投放资源,进一步推广和发展「原授专利」制度,以配合香港的创科发展,并会在未来两年增拨合共约一千万元予知识产权署,聘请及培育专利审查员,逐步建立人才库,以争取在二零三零年自主进行专利实质审查。
124. 政府亦会继续优化知识产权制度,《2022年版权(修订)条例》将於今年五月一日实施,以加强数码环境的版权保护,我们会在条例实施後尽快开展新一轮的检讨工作,提升香港版权制度的竞争力。我们亦计划於今年上半年向立法会提交实施《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的相关附属法例,争取尽早实施《议定书》下的国际商标注册制度,方便商标拥有人通过单一申请,在多个司法管辖区进行商标注册和管理。
「专利盒」税务优惠
125. 创新及科技是推动知识型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创科研发成果可通过专利注册获得法律保护,以便进行买卖、授权等知识产权贸易活动,开发新的产品和服务,发挥无形资产的经济价值。为鼓励业界积极进行更多创科研发活动,创造更多有市场潜力的专利,我们会推行「专利盒」税务优惠,对通过研发活动而产生的合资格专利,为其源自香港所赚取的利润提供税务宽减。我们会在今年内就「专利盒」税务安排谘询业界,以订定具竞争力的优惠税率。我们的目标是在二零二四年上半年向立法会提交修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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