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小企业市场推广基金(SME Export Marketing Fund,简称EMF)是香港工业贸易处推出的中小企资助计划,每家企业申请EMF次数不限。2022年施政报告中,政府宣布每间企业经EMF获资助金额上限由原本的HK$80万增至HK$100万。
2)、计划原意是提供拨款助中小企推广出口,透过展览会、考察团、网上广告等,提升企业在海外市场的竞争力。为帮助企业在疫情下推广业务,自2021年4月30日起,EMF的资助范围扩大至包括以本地市场为目标的及具规模的展览会和网上展览会,并放宽只限中小企业申请的要求,特别措施将生效至2026年6月底,以及放宽只限中小企业申请的要求,为期两年。
每家企业的累计资助上限
企业申请基金资助的次数不限,然而每家企业所获的累计资助金额上限为100万元,而涉及建立或优化申请企业拥有的公司网站 / 流动应用程式的活动资助上限为每家企业的累计资助上限的50%;
每宗申请的资助上限
每宗申请只可涵盖参与一项推广活动的相关开支,最高资助额为申请企业就有关活动缴付的核准开支总费用的50%或10万元,最低1万港币。申请企业在每宗申请下就视频 / 产品拍摄和编辑服务费用所获的资助额,将不超过该申请中所有其他合资格开支的核准政府资助总额,即上限为每宗申请的核准政府资助总额的50%。
自放宽申请资格后,中小企业市场推广基金的适用对象不再限于中小企,主要要求包括:
①按香港商业登记条例的非上市公司;
②申请基金时,企业须在香港有实质业务运作,即空壳公司及主要在境外运作的企业不符合资格;
③拥有相近商业登记资料的申请企业,(例如业务性质、地址、联络电话、股东 / 董事)被视为关连企业/单一企业,资助上限金额合并计算;
④企业并非申请涉及的推广活动及与该活动有关服务的主办 / 协办机构 / 服务供应商或与主办 / 协办机构 / 服务供应商有关连的公司;
①在香港境外举行、以香港境外市场为目标的展览会;
②在香港举行、以香港境外市场为目标的展览会;
③在香港举行、以本地市场为目标的展览会;
④网上贸易展览会 (目标: 香港境外市场及本地的业内人士为对象);
⑤香港境外商贸考察团;
⑥网上商贸考察团;
⑦以香港境外市场为主要对象的贸易刊物广告;
⑧通过电子平台 / 媒介进行以香港境外市场为主要对象的出口推广活动,例如刊登广告、关键字搜寻、上载产品资料、建立或优化 网上商店等;
⑨建立或优化申请企业所拥有的以香港境外市场为主要对象的公司网站 / 流动应用程式作出口推广;
可获资助的项目
展览会摊位租赁费、摊位建筑、装修及设计费用、摊位组件和展品运输费;
演讲嘉宾报名费用、广告及宣传刊物/单张印制费用、流动广告吉祥物;
横幅、海报、宣传贴纸及电子资料屏幕展示广告;;
机票及酒店;
建立或优化申请企业拥有的公司网站/流动应用程式的非经常费用(与营运及销售有关的开支不获资助);
电子平台/媒介刊登广告及作关键字搜寻推广的费用;
电子平台/媒介上载产品资料、开设/优化网上商店,及推广网上商店的非经常费用(与营运及销售有关的开支不获资助(例如网上商店日常维护服务费用);
活动中推广的产品及/或服务拍摄视频/产品的拍摄和编辑服务费用(独立制作视频/产品拍摄及编辑成品并不获考虑, 视频/产品应附有申请企业的公司全名及活动的资料,服务供应商须为该活动的主办机构或其授权中介或有良好往绩的摄影/拍摄公司);
企业可选择以「实报实销」或「首期拨款及终期拨款」形式申请EMF,所需文件包括:
①填妥的申请表格;
②商业登记证副本;
③有限公司的公司注册处周年申报表(表格NAR1)或法团成立表格(表格NNC1)副本;或无限公司的商业登记署Form 1(a)或Form 1(c);
④签署申请表格人士的香港身份证或护照副本;
⑤首次申请首期拨款的企业,须递交一式两份已签妥的资助协议;于申请终期拨款时,须提交收据正本或经核证副本等相关文件;
⑥申请实报实销的企业,须提交开支收据正本或经核证副本,以及相关发票、报价单及合同等副本;
⑦视乎个案而需要提交的证明文件;
「实报实销」
活动完结后 60 工作天内以实报实销形式交申请;
展览贸易会议完成日;
网站/流动程式优化/制作完成日;
网上销售及推广平台正式发布日;
提交申请后30工作天内收到补贴款;
「首期拨款及终期拨款
活动展开日前45至120天内提交申请;
交申请后30工作天内收到回复;
先获75%首期拨款;
活动完成60天内提交实报实销文件核实后获拨25%尾款;